附11.2.5 缘于颈肌筋膜疼痛的头痛

诊断标准:

A. 头痛和/或颈部疼痛符合标准C

B. 来缘于颈部肌肉肌筋膜疼痛(包括可重复的触痛点)已经得到确认

C. 至少符合下列3项中的2项以证明存在因果关系:

  1. 符合下列全部2项:
    a) 头痛的发生和颈部肌肉肌筋膜疼痛发生在时间上密切相关
    b) 随着颈部肌肉肌筋膜疼痛明显改善或恶化而头痛明显改善或恶化
  2. 在颈部相关肌肉,按压可引发性触痛
  3. 在触痛点局部麻醉或按摩,局部疼痛可暂时消除

D. 不能用ICHD-3的其他诊断更好地解释。

评注:

肌筋膜疼痛及和它有关的所谓的“触发点”仍存在争议,很难一致证实假设的触发点,并且治疗反应存在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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