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紧张型头痛
2.1 偶发性紧张型头痛
2.1.1 伴颅周压痛的偶发性紧张型头痛
2.1.2 不伴颅周压痛的偶发性紧张型头痛
2.2 频发性紧张型头痛
2.2.1 伴颅周压痛的频发性紧张型头痛
2.2.2 不伴颅周压痛的频发性紧张型头痛
2.3 慢性紧张型头痛
2.3.1 伴颅周压痛的慢性紧张型头痛
2.3.2 不伴颅周压痛的慢性紧张型头痛
2.4 很可能的紧张型头痛
2.4.1 很可能的偶发性紧张型头痛
2.4.2 很可能的频发性紧张型头痛
2.4.3 很可能的慢性紧张型头痛
曾用名:
紧张型头痛;肌收缩性头痛;心理肌源性头痛;压力性头痛;普通头痛;原发头痛;特发性头痛;心因性头痛。
别处编码:
缘于其他疾病的紧张型样头痛编码为其他疾病。
概述
原发性或继发性头痛或兼而有之?*与紧张型头痛相关的三个原则
当头痛首次发生、符合紧张型头痛特点且与另一种已知引起头痛的疾病在时间上密切相关时,或病因上符合此疾病的诊断标准时,编码为缘于相应病因的继发性头痛。
当已有的紧张型头痛慢性化与另一种已知可引起头痛的疾病在时间上密切相关时,最初的紧张型头痛和继发性头痛都应该诊断。
当已有的紧张型头痛显著加重(意味着频率和/或程度加重2倍或更多)与另一种已知可引起头痛的疾病在时间上密切相关时,最初的紧张型头痛和继发性头痛都应该诊断。
慢性紧张型头痛伴随药物过量时,时间上的相关性很难判断,因此,2.3慢性紧张型头痛和8.2药物过量性头痛都应该诊断。
简介
2.紧张型头痛是原发性头痛最常见的类型,不同研究显示它在普通人群中的终生患病率达30%-78%,对社会经济造成很大影响。
虽然过去认为此类头痛是原发性心因性疾病,但是自第一版国际头痛疾病分类标准出版后,多个研究证实至少2.紧张型头痛的严重亚型是存在神经生物学基础。
第一版国际头痛分类标准将2.紧张型头痛分为发作性和慢性两种亚型是非常实用的。在第二版国际头痛分类中,发作性亚型进一步分为发作小于每月1次的偶发性子亚型和发作超过每月1次的频发性子亚型。2.2频发性紧张型头痛也导致一定的失能,有时也需要接受昂贵药物治疗。相反,2.1偶发性紧张型头痛,几乎发生于所有人,对患者的影响很小,不需要引起医生关注。2.1偶发性紧张型头痛有别于2.2 频发性紧张型头痛,其不需要药物治疗,此分类避免了将整个人群都诊断患有显著的头痛疾病,但是允许他们的头痛包含在分类标准中。2.3慢性紧张型头痛是一种高度致残性疾病,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
紧张型头痛的发病机制不明。周围性疼痛机制在2.1偶发性紧张型头痛和2.2频发性紧张型头痛中占主要地位,而中枢性疼痛机制在2.3慢性紧张型头痛中占主要地位。手法触诊产生的颅周压痛增加为紧张型头痛最有特征性意义的异常表现。颅周压痛在发作间期也出现,在发作期会进一步增强,且与头痛的程度和频率相关。增加的颅周压痛是最具病理生理学价值的现象。所以第二版国际头痛分类标准通过有无颅周压痛将紧张型头痛分为2个亚型,并且在第三版国际头痛分类标准上,继续沿用此分类,以鼓励此领域的进一步研究。
颅骨膜压痛可以通过手法触诊很容易地测量和记录。食指、中指在前额、颞部、咬肌、翼状肌、胸锁乳突肌、夹肌和斜方肌等部位轻微旋转和固定加压(触诊器来辅助尤佳),每块肌肉的局部压痛评分(0-3分)。各块肌肉压痛分值相加作为个人总压痛评分。触诊的结果可进一步指导治疗,同时也增加了向患者解释病情时的价值和可信度。
2.紧张型头痛 与轻度1.1无先兆偏头痛的鉴别诊断有时存在困难,而当患者同时患有此两型头痛时区分更加困难。曾有学者建议制定更严格的2.紧张型头痛 的诊断标准以排除表现类似于紧张型头痛的偏头痛。此提议的标准写在第二版国际头痛分类标准附录(附2.紧张型头痛)中。但是这种更严格的诊断标准增加了特异性的同时,降低了诊断的敏感性,使得一大部分患者只能诊断为2.4很可能的紧张型头痛或1.5很可能的偏头痛。目前尚无证据证明其益处,而此严格的诊断标准仍在附录中保留,仅用于科研。分类委员会建议可进行两种标准诊断的临床特征、病理生理机制及对治疗的反应的差异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