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6.2 组胺诱发的迟发型头痛

诊断标准:

A. 原发性头痛患者出现头痛发作,不仅符合其原发头痛的特点,而且符合诊断标准C

B. 有组胺摄入史

C. 符合下列全部2项以证明存在因果关系:

  1. 使用组胺后2~12小时出现头痛
  2. 头痛发作在使用组胺后72小时内缓解

D. 不能用ICHD-3中的其他诊断更好地解释。

注释:

1. 从临床表现上来讲,8.1.6.2组胺诱发的迟发型头痛表现为患者原有的头痛特点,但由于使用了组胺,所以将其归为继发性头痛。患者应同时诊断其原发头痛和8.1.6.2组胺诱发的迟发型头痛

评注:

尽管8.1.6.2 组胺诱发的迟发型头痛只在原发性头痛患者中发生,而且头痛表现与其原发性头痛类似,但推测这两种头痛的发生机制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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