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6.2 组胺诱发的迟发型头痛
诊断标准:
A. 原发性头痛患者出现头痛发作,不仅符合其原发头痛的特点,而且符合诊断标准C
B. 有组胺摄入史
C. 符合下列全部2项以证明存在因果关系:
- 使用组胺后2~12小时出现头痛
- 头痛发作在使用组胺后72小时内缓解
D. 不能用ICHD-3中的其他诊断更好地解释。
注释:
1. 从临床表现上来讲,8.1.6.2组胺诱发的迟发型头痛表现为患者原有的头痛特点,但由于使用了组胺,所以将其归为继发性头痛。患者应同时诊断其原发头痛和8.1.6.2组胺诱发的迟发型头痛。 ↩
评注:
尽管8.1.6.2 组胺诱发的迟发型头痛只在原发性头痛患者中发生,而且头痛表现与其原发性头痛类似,但推测这两种头痛的发生机制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