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9 缘于非头痛治疗药物偶尔使用的头痛

描述:

偶然使用用于其他治疗目的(非治疗头痛)的药物后,头痛作为一种急性不良反应发生。

诊断标准:

A. 任何头痛符合标准C

B. 使用一种或多种用于其他治疗目的而非治疗头痛的药物

C. 符合下列全部2项以证明存在因果关系:

  1. 头痛在使用药物后数分钟到数小时内发作
  2. 头痛在停止使用药物后72小时内缓解

D. 不能用ICHD-3中的其他诊断更好地解释。

评注:

已有报道8.1.9缘于非头痛治疗药物偶尔使用的头痛是许多药物使用后的不良反应。以下是最常涉及的药物:阿托品、洋地黄、双硫仑、肼苯哒嗪、丙咪嗪、尼古丁、硝苯地平、尼莫地平、西地那非。

头痛的特点在文献中没有很好的定义,可能主要取决于药物,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头痛是钝痛,持续的,弥散的,中到重度的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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