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2 曲坦类过量性头痛
描述:患有原发性头痛的患者每月规律应用曲坦类类药物大于等于10天而且持续3个月以上导致每月头痛天数大于等于15天。该病通常会随着药物过量应用的停止而缓解,但并不是所有患者都如此。
诊断标准:
A. 头痛符合8.2药物过量性头痛的诊断标准
B. 每月规律服用曲坦类1≥10天,持续3个月以上。
注释:
1. 在诊断时要注明具体使用的曲坦类类药物。 ↩
评注:
曲坦类会提高1.1无先兆偏头痛或1.2有先兆偏头痛患者的发作频率,使其发展为1.3慢性偏头痛。证据表明患者过量使用曲坦类比过量使用麦角胺更快出现慢性头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