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2 曲坦类过量性头痛

描述:患有原发性头痛的患者每月规律应用曲坦类类药物大于等于10天而且持续3个月以上导致每月头痛天数大于等于15天。该病通常会随着药物过量应用的停止而缓解,但并不是所有患者都如此。

诊断标准:

A. 头痛符合8.2药物过量性头痛的诊断标准

B. 每月规律服用曲坦类1≥10天,持续3个月以上。

注释:

1. 在诊断时要注明具体使用的曲坦类类药物。

评注:

曲坦类会提高1.1无先兆偏头痛或1.2有先兆偏头痛患者的发作频率,使其发展为1.3慢性偏头痛。证据表明患者过量使用曲坦类比过量使用麦角胺更快出现慢性头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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