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断标准:
A. 头痛符合8.2药物过量性头痛的诊断标准
B. 每月规律服用乙酰水杨酸≥15天,持续3个月以上。
评注:
乙酰水杨酸是一种非甾体类抗炎药(NSAID)但是具有独特的活性。因此,8.2.3.2.1乙酰水杨酸过量性头痛被列为一个独立的亚型。